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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试行差价换住房

2000-05-1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张红梅

4月22日起,一种全新的商品房住宅消费方式——差价换房开始在重庆市试行。它的具体操作步骤是:购房者选中满意的新房后,将拥有的可售产权房屋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旧房收购价格评估,置换公司再按评估价格收购旧房,然后将旧房房款汇到开发商账上,作为购房者购房的首付款,差价部分再由购房者采取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等方式予以支付。这一方面大大减轻了购房者的付款压力,提高了购房支付能力;另一方面为尚不具备能力购买新房的市民提供了更多更广更好的旧房房源。(《服务导报》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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